各单位:
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本年度项目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不限额。对承担上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及各类专项项目)结项优秀的负责人,在申报新项目时不受申报指标限制。请申报人填写优秀汇总表(不申报的不需填写),于7月16日前发送至社科院宫磊邮箱。
2.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原则上资助独著。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3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4.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2025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5.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今年继续在哲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等7个人文基础学科试点,出版社申报范围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推荐申报出版机构(81家)。学术著作首次出版时间限定为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显著学术影响和社会价值。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年7月1日之前);
(2)属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3)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4)连续申报三年未立项,成果无实质性修改的;
(5)80%完成度的申报成果字数不足12万字的;
(6)申报成果已在国外出版或发表过的;
(7)重复率未达到要求的。
7.提交时间以本通知为准,其他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
二、提交材料
1.申报后期资助项目:①申请书6份;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④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⑤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见附件5)。
2.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①申请书6份;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④论文等级证明材料1份;⑤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3.申报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①申请书6份;②学术著作6套;③著作出版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申请书》中“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省级推荐意见”两栏中的内容按附件模板填写。
书稿需要匿名。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各1份,以“单位+申请人姓名”命名文件夹打包发送。申报材料不予退回。《汇总表》文件中根据申报类型不同有多个sheet模板,请注意不要填错。
三、受理时间安排
7月20日16:00前,提交所有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宫磊 5621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