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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单独立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 阅读次数: 日期:2024-11-25

各单位:

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部署,依据《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研究确定“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提高财政科学管理水平研究”为2024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单独立项课题选题。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按照科研基金《项目简介》(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报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课题设计论证》(附件3)活页。课题论证需依据《项目简介》进行,充分围绕辽宁省情实际展开论证,并细化课题研究具体内容。课题名称不可更改。

二、项目资助金额为10万元,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拨款、专项使用、超支不补的办法,首次拨付为项目资助经费总数的50%,项目完成结项后拨付剩余50%。

三、立项课题需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如不能按时提交结项报告,基金管理办公室有权对立项课题进行撤项处理。

四、申报日期截至12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请申请人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含《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WORD电子文档,本人签字的《项目申请书》PDF电子文档)统一发送至人文社科研究院宫磊校内邮箱。

五、联系方式:宫磊 84725621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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